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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单位意见




        

(本栏由推荐单位填写,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、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)


湘潭大学作为本成果依托单位,经审核论证,认为该成果紧密围绕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求,在课程资源体系、知识图谱技术、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,特推荐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。理由如下:

一、创新性突出,引领教学数字化改革。成果首创“五维立体式”课程资源体系,实现多学科资源高效整合;引入并优化跨课程知识图谱技术,;创新“三阶自适性”智能教学模式,形成数智时代的教育新范式,获最高人民法院、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评价,被教育部认定为新文科建设示范性实践。

二、应用成效显著,辐射全国形成标杆。建设6门国家级和12门省级一流课程,惠及学员超20万人;培养“法考+专利代理”双证人才占湖南省80%,400余名毕业生入职华为、大疆等企业;智慧课程平台入选中车、中国一汽培训标配,年均调用量30万次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央专报推介“湘大模式”,经验推广至60余所国内外高校。

三、社会价值凸显,服务国家战略需求。成果破解传统法学教育资源碎片化、知识孤岛化难题,构建的“立体化数字教育生态”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,支撑教育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个国家级平台建设。

经学校审议,同意推荐该成果参评教学成果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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